雨湖区法院举行“创建‘无讼村’示范点”揭牌仪式
2024-09-21 12:42:0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859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曹丽立)为进一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在鹤岭镇龙头岭村委会举行“创建‘无讼村’示范点”揭牌仪式。雨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喜申,鹤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华强共同揭牌,鹤岭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肖文爵,鹤岭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唐韧,鹤岭人民法庭庭长杨新台参加揭牌仪。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就如何为辖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深入交流。杨新台介绍“无讼村”工作模式和法庭如何与龙头岭村共同推进“无讼”工作走深走实。

胡华强表示,开展“创建‘无讼村’示范点”工作是法院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向基层延伸、推动平安建设的有益创新。鹤岭镇将以本次创建工作为新起点,进一步扩大“无讼”覆盖面,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王喜申表示,“创建‘无讼村’示范点”是坚持群众自治与多元治理相结合,通过强化与基层治理单位的衔接协同,从而打造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分流跟踪化解的工作闭环,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诉累和成本。

座谈会后,王喜申带领干警拜访龙头岭村的乡贤贺健钧。贺健钧热爱村里事业,德高望重,是老百姓心中的乡贤长者。在面对面交流中,杨新台详细介绍法庭情况,征求其对于法庭工作的建议,并就一些农村多发的案例交流了看法。

“感谢法院同志,现在我们龙头岭村建设得这么好,民风也淳朴,我将尽我所能,为‘无讼村’建设贡献我的一份力量”。贺健钧说道。

下一步,雨湖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基层多元共治大格局,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推动作用,把“无讼村(社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委部署、服务发展大局、推动平安建设、切实化解纠纷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合力绘就雨湖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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